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文件
全行[2019]26号
关于举办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
各有关房产经纪公司、开发公司、中介公司: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七部门共同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《意见》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、完善行业管理制度、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部分,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,规范经营行为,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利益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为加强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的要求,切实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、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,规范经纪买卖行为和行业自律,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。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“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班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1.在岗未取得《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证书》的各房地产销售负责人/营销人员及私营企业从事房地产销售活动的管理人员;
2. 销售代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(含二手房交易人员)。
二、培训教材、内容及课时
培训教材由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提供,培训内容涉及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提升、中介机构管理以及行政监管部门如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,如何加强中介市场监管,培训课时学员集中脱产学习2天(安排考试)。
三、培训师资
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“师资库”教授、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。
四、考试、证书及证书使用说明
考试: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。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,实行教考分离。
证书: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颁发《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证书》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,网上公示,全国房地产行业通用。
证书使用说明:
1.《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证书》为从事房地产销售从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证书,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。本证书由“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”统一印制颁发。
2.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,由培训机构负责并做好记录,证书应妥加保存、不得买卖、涂改、伪造。
五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2019年03月20日——03月22日 太 原 市 (20日全天报到)
2019年03月26日——03月28日 郑 州 市 (26日全天报到)
2019年03月29日——03月31日 成 都 市 (29日全天报到)
六、培训费用
1.取证学员培训费1300元/人/(含培训费、教材费、考务费和制证费等),
2.继续教育学员培训费800元/人(含培训费、资料费、和证书注册费等),
3.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七、继续教育
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,拟定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,在二年期间如国家有关制度政策变化较大,可增加继续教育的次数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 李丽13520025890(同步微信)邮箱:647933710@qq.com
联系电话:(010)82794311(兼传真)
九、其它
1.参加取证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(学籍卡1张、准考证1张、证书1张),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张,单位介绍信1份(盖单位公章)。
2.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,复印有效。如需内训请与本地区老师联系。
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
2019年0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