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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3-11

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文件

全行[2019]26

 

关于举办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

各有关房产经纪公司、开发公司、中介公司: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七部门共同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《意见》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、完善行业管理制度、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部分,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,规范经营行为,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利益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
为加强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的要求,切实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、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,规范经纪买卖行为和行业自律,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。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“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班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

1.在岗未取得《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证书》的各房地产销售负责人/营销人员及私营企业从事房地产销售活动的管理人员;

2. 销售代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(含二手房交易人员)。

二、培训教材、内容及课时

培训教材由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提供,培训内容涉及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提升、中介机构管理以及行政监管部门如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,如何加强中介市场监管,培训课时学员集中脱产学习2天(安排考试)。

三、培训师资

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“师资库”教授、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。

四、考试、证书及证书使用说明

考试: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。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,实行教考分离。

证书: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颁发《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证书》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,网上公示,全国房地产行业通用。

证书使用说明:

1.《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证书》为从事房地产销售从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证书,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。本证书由“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”统一印制颁发。  

2. 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,由培训机构负责并做好记录,证书应妥加保存、不得买卖、涂改、伪造。

五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
2019年03月20日——03月22日     太 原 市       (20日全天报到)

2019年03月26日——03月28日     郑 州 市       (26日全天报到)

2019年03月29日——03月31日     成 都 市       (29日全天报到)

六、培训费用

1.取证学员培训费1300元/人/(含培训费、教材费、考务费和制证费等),

2.继续教育学员培训费800元/人(含培训费、资料费、和证书注册费等),

3.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
七、继续教育

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,拟定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,在二年期间如国家有关制度政策变化较大,可增加继续教育的次数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 李丽13520025890(同步微信)邮箱:647933710@qq.com

联系电话:(010)82794311(兼传真)

九、其它

1.参加取证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(学籍卡1张、准考证1张、证书1张),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张,单位介绍信1份(盖单位公章)。

 

2.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,复印有效。如需内训请与本地区老师联系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

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

 2019年02月